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党中央名义印发的教育评价改革文件,是指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献。《总体方案》高屋建瓴,绘制了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改革的蓝图,有利于举旗定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铺平道路。
落实《总体方案》,要紧扣“五唯”问题,围绕五类主体,推进“四个评价”,鼓励多元参与,不断提高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改革取得实质突破。
一、破除“五唯”弊病,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就要坚决克服“五唯”的顽瘴痼疾,体现改革的问题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教育的功利化和短视倾向仍然严重。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总体方案》提出,要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从教育工作的视角来看,要改变简单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绩效和水平的导向和做法,尊重教育规律,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学校加强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学校发展的视角来看,要改变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学校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动态评价体系和机制,鼓励各类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从教师发展的视角来看,要转变片面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教学绩效和水平的导向,注重教师师德素养的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育人水平的提升。
从学生发展的视角来看,要转变“唯分数”“唯升学”的应试教育倾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目标的统一。
从人才选拔与评价的视角来看,要改变“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单一评价标准,建立基于综合评价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与使用机制。
二、围绕五大主体,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就要做好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谋划,着力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总体方案》提出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涵盖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五大评价对象,五类改革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必须系统考虑和推进,全面构建党委和政府提升履职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师潜心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科学选人用人的系统协调的教育评价体系和机制。
显然,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不仅是对教育教学的评价,而是对政府管理、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等全方位的评价。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涵盖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改革需遵循教育评价阶段性、发展性、时代性的特征,在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教育中体现各自的评价重点。以高等教育为例,其评价机制包括高等学校的分类评价、教育教学评价、学科评价等,而“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的师资培养等当前高等教育领域发展的重点任务,其发展成效也应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评价内容。
三、推进四个评价,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整体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基于“四个评价”,从整体上创新评价模式、要素和手段。《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高度凝练了教育评价的主要形态,体现了改革的整体性特征,其着眼点在于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改进结果评价,不仅关注评价对象教育目标的达成度和符合度,更要全面界定教育目标,通过结果评价为学校教育教学或者办学思路及策略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与信息支撑。
强化过程评价,注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从发展性的角度科学判断评价对象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为结果评价提供支撑,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提高教育评价有效性。
探索增值评价,不仅关注评价对象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横向比较,更加关注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纵向比较和改善提高,通过评价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科建设、学校发展等取得进步的程度,进一步评价教育教学和办学绩效。
健全综合评价,不再局限于单一目标或标准的实现程度,而是注重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综合、整体的教育要素的评价,通过设计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有效的综合评价方法,全面考量和判断评价对象教育目标的达成度。
总之,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更新评价理念,明晰评价标准,明确评价要素,完善方法技术,注重持续改进,并充分体现教育评价的时代特征。
四、鼓励多元参与,增强教育评价改革的协同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就要鼓励多元参与,最大程度汇聚改革的合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并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构建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是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方案》提出,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的一个关键是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形成各方共同支持改革的合力。
首先,要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保证教育改革发展与学校办学的方向。
其次,要强化学校的办学主体责任,将资源配置、经费使用、考评管理的权力进一步放给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依法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的现代学校制度。
最后,要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参与,提高教育评价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完善民主管理和问责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作者 | 钟秉林: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来源 |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