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宏启:教育治理研究亟待深化
2022-9-5 10:32:52 科研 浏览量 :

近十年来,教育治理研究成为我国教育研究的热点,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但是同水平重复较多。教育治理研究亟待深化。如何深化?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抓住治理概念的本质内涵,聚焦研究“多元共治”。

概念是构成理论大厦的砖石,教育治理研究的深化,首先需要保持治理概念的“纯化”或“纯净”。某些论文对于治理概念的使用比较随意,偏离了治理之“多元共治”的本质,导致教育治理研究走向歧途。治理一词在当下炙手可热,是个好词,人们往往将之作为好看的标签到处乱贴,把一切管理活动,不论是民主的还是专断的,宽松的还是严苛的,都贴上治理的标签,此为治理概念“泛化”的表现。泛化之外还有“窄化”,把治理的局部特征、非主要特征当成治理的全部或主要特征,如把教育治理等同于教育的法治化、制度化,或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更有甚者,将治理等同于威权管理,直接走向了治理本质的反面,“毒化”了治理概念。

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治理的本质内涵有明确的认知。中文的治理一词和治理的英文词“governance”都早已有之,其含义大致相同,都是指政府的统治与管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一词被赋予新含义,针对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强调社会参与,要求政府、市场、社会共同管理公共事务。治理的本质内涵是多元共治,教育治理是指多元主体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偏离了治理的本质内涵去研究教育治理,就会南辕北辙,无概念的纯化,就根本谈不上研究的深化

二、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体现教育的行业特点,把教育治理的多层次性描述清楚,并把学生发展作为教育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过往的教育治理研究,往往把一般性的治理理论直接、简单移植到教育中来,并将教育治理视为多元共治、学校自治、政府元治(元治理)、厉行法治的有机统一。这种简单移植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于教育治理的分析只停留在国家与区域层面,没深入微观的学校层面,以及更为微观也更为重要的班级(课堂)层面。从讨论的多少而言,对于区域层面的教育治理讨论最多,对于学校层面次之,对于班级层面最少。

研究教育治理,只讲到学校自治是不够的,因为学校自治或学校自主权,是相对于政府他治而言的,是从政府分权的视角或者政府与学校关系的视角去讲的,并没有真正涉及学校层面的多元共治问题,更没有直接涉及学生,没有涉及班级层面的多元共治问题。如果没有学校层面的多元共治,学校自治有可能演变为校长专制,如果没有班级层面的多元共治,班级管理可能会变成班主任专断。真正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学校里的班级或课堂里的,学生是在班级(课堂)中获得成长的。并不是说国家与区域层面的教育治理不重要,而是说教育领域的特殊性,要求教育治理要深入学校层面与班级层面。教育治理要充分体现教育的特点,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治理思路,学生发展是教育治理问题的逻辑起点。

三、深化教育治理研究,需要“以问题为中心”展开研究,把“行政化”和“商业化”作为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捍卫教育的公益性。

教育治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教育领域有“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在宏观层面或政府治理层面(国家和区域层面)讲政府失灵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因为在此层面,政府是治理主体之一,但在学校层面、班级层面,政府并不是直接参与的治理主体,此时的问题不是政府失灵,而是学校和班主任的管理失灵,即过度管理,可把此种失灵概括为“行政化”。行政化这个概念也可以把宏观层面的政府失灵涵盖在内。同时,可把市场失灵称为过于追求利润的“商业化”。行政化和商业化是宏观治理、学校治理、班级治理等几个层面上共同存在的问题。例如,商业化已经渗透进入校园甚至课堂,而行政化已经在某些中小学的学生干部中有充分体现。

行政化体现的是官本位、权力本位、有权就任性,带来的是权利受压抑、学校和师生自主权缺失,最后导致学校和师生无活力、无动力;商业化体现的是资本扩张、追逐利润、赚学生和家长的钱,带来的是课外补习盛行、校内有铜臭气,最后导致家庭经济利益受损、学生片面发展严重。总之,行政化和商业化是“权”和“钱”在教育领域的异化,会戕害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理性发展,会损害学生的长远利益与根本利益。多元共治之所以必要,就是要以多元主体的力量去对冲权力和资本对于教育、对于学生的负面影响,维护和捍卫教育的公益性,让教育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学生发展服务,而不是为权力、为资本服务。

作者:褚宏启,教育学博士,教授,北京开放大学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